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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与山西焦协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并举行

打印】   2009-07-03 16-45-30    来源:中国焦化网

签约现场

2009年7月2日,大连商品交易所由副总经理郭晓利率队一行五人,在山西太原国贸大酒店与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积极推动焦炭期货合约上市,更好地服务于焦炭现货市场,促进山西焦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紧密性战略合作。

山西焦化协会会长薛军

合作签字仪式由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副会长、山西焦炭集团董事长张跃主持,到会人员有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会长薛军、山西软科学研究院院长李镇西、山西省证监局副局长任宝香、国家煤检中心主任李晋凯、山西焦联董事长刘太来、总经理常毅军等以及太钢、美锦等焦化产业链国企和民营企业的代表。

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张岗峰秘书长与大连商品交易所郭晓利副总经理分别代表各自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李镇西院长、郭晓利副总经理、任宝香副局长以及张岗峰秘书长分别讲话。
 
大连商品交易所郭晓利副总经理

 
 
山西焦化协会张岗峰秘书长

 
 
山西软科学研究院院长李镇西

山西焦联总经理常毅军

双方在“互利、互信、互助”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在产品开发、市场培育、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焦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山西乃至全国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包括四方面:第一,焦炭期货开发方面,双方将成立联合研究小组,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将在现货市场调研、价格等相关数据等方面向大商所提供支持,并在焦炭期货合约及规则设计方面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焦炭期货尽快上市。第二,焦炭现货交易市场建设方面,双方将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大商所将为山西省焦炭现货交易市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信息交流,共同推动山西焦炭现货交易市场规范、稳定发展。第三,焦炭期货交割库设置方面,大商所将在遵守国家交割仓库管理规定前提下,充分考虑山西省焦化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山西省内企业成为焦炭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山西焦化协会将积极支持大商所设立交割仓库相关工作,在交割仓库调研、选取、建设、管理等方面给予协调和配合。第四,市场推广和培育方面,双方将共同推动焦炭期货和焦炭现货交易市场的市场推广和培育工作。